PPEUM丽芬聚国际(以下称为“我司”)认为个人信息保护是非常重要的内容,我司将竭尽全力保护好用户接受我司服务时向我司提供的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保护法》提出了对这种个人信息处理的一般规范,我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为了适当地执行公共业务和保护信息主体的权益, 将收集、拥有和处理个人信息。

此外,我司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尊重信息主体申请阅览、更正、删除、处理本公司所持有的个人信息的权益,信息主体可依据行政审判法规要求对其进行行政审判。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我司为保护个人信息和信息主体的权益,以及顺利处理信息主体对相关个人信息的申诉,特制定了以下个人信息处理方针,若个人信息处理方针内容发生变动,我们将通过网站(或个别)通知您。

第1条 个人信息收集项目及收集方式

我司收集个人信息时,根据相关法规申请加入时或使用条款,事先告知其收集范围及目的。个人信息具体收集项目如下。

网站会员加入时收集目的

  • 收集项目 : 姓名, ID, 密码, 电话号码, 访问日志, Cookie, 连接IP信息
  • 收集项目:姓名,ID,密码,居住区域,电话号码,邮箱,访问日志, Cookie, 连接IP信息
  • 个人信息收集方法:官方网页(会员加入)
    在服务使用过程或服务提供业务处理过程中,会自动生成并收集以下信息。
  • 服务使用记录,访问日志, Cookie, 连接IP信息诊疗时收集项目

诊疗时收集项目

  • 必填项目: 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号码,电话号码,邮件,婚姻状况,来院途径,外国人登陆证号码(仅限外国人)
  • 健康信息: 为提供病史及家族病史时等服务时,医疗团队认为必要的个人信息

缴纳诊疗费时收集项目

  • 信用卡结算时:信用卡公司名称、卡号等卡结算认证信息

个人信息收集方法

  • 通过官网、书面材料、传真、电话号码、商谈留言板、邮件等收集

第 2 条 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

我司将出于以下目的利用收集的个人信息。
用户提供的所有信息除以下目的所需的用途外不使用,如果使用目的变更,将事先征得同意。

  • 针对诊断和治疗的服务
  • 诊疗/检查/预约查询以及为了诊疗的本人信息确认手续
  • 申请报销诊疗费,付款,退款等缴费服务
  • 诊疗缴纳费单,明细单,证明书传送以及医药物品,物品及结果传达
  • 在线/线下检查委托及外部检查的委托
  • 确保处理投诉和问题的沟通渠道
  • 针对医疗的质量管理,以及医院运营的法律,行政方面的应对与措施
  • 教育,研究所需的最少分析数据
  • 提供与广告有关收集及应用,各分店的活动信息及优惠,初诊顾客服务,新公告等通过SNS、短信、电子邮件、KakaoTalk( 通知提醒,店家提醒)、电话等方式进行通知
  • 介绍医疗信息、学术信息及医院信息

第3条 个人信息的提供与共享

个人信息接收方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

  • 用于患者确认、治疗预约、取消等。
  • 有关我司的使用方法,以及最新服务,活动优惠信息等相关信息
  • 针对治疗,预约等有关的手机通知
  • 提供有关个人项目的项目:姓名,ID,密码,性别,电话号码,邮箱,住址
  • 个人信息接收方的个人信息储存和使用时间

  • 个人信息的保存期限与信息收集机构相同。但是,仅在与个人信息收集机构的合同终止(取消)的情况下
  • 用户有权拒绝,如果拒绝同意,将无法预约,这可能会影响用户的舒适度和满意度

第4条 关于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的事项
我司仅在第1条“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及保有期限说明”中规定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仅在用户另行事先同意或相关法律另有特殊要求时,才会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提供方                   提供目的                                      必要项目    提供方的保有及使用期限
Genius 提供医疗服务咨询及通知新服务和活动信息 姓名、密码、关注部位、联系方式、年龄、性别、KakaoTalk账号 收到撤回同意请求后立即删除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需事先同意的第三方提供说明

  • 用于统计编制、学术研究或市场调查时,以无法识别特定个人的形式提供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接到国家机构的要求时
  • 出于犯罪调查目的或应信息通信伦理委员会的要求时
  • 其他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程序的请求时

第5条 个人信息处理委托事项

我司为了通过良好的业务处理,从而提供更好的服务、为顾客提供便利等,如下个人信息处理业务委托给外部专门企业运营。

委托公司 委托业务内容 委托个人信息 委托时间
Care Labs股份公司 电子档案维护业务 姓名、医院登记号、出生年月日等 委托合同签订为止
Sungmin Networks Co., Ltd. 电子病历维护工作 姓名、医院登记号、出生年月日等 委托合同签订为止
Genius 主页开发及运营
新服务及活动信息介绍
姓名、医院登记号、出生年月日等 委托合同签订为止
Techlabs Co., Ltd 客户信息存储及服务器管理、活动信息通知 姓名、医院登记号、出生年月日等 委托合同签订为止
Save Marketing Co., Ltd 客户信息存储及服务器管理、活动信息通知 姓名、电话号码、年龄、问卷调查等 委托合同签订为止
Connectwell 客户信息存储与服务器管理,活动信息通知 姓名,外国人登陆证号码,电话号码,邮箱等 委托合同签订为止

第6条(个人信息的保留和使用期限)

原则上,在达到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后,立即销毁该信息。 但是,出于以下原因,将在指定的期限内保留以下信息。

  • 保留项目:姓名、性别、登录ID、密码、家庭电话号码、手机号码、电子邮件
  • 保存依据:本院网站使用条款/医疗法施行规则第15条(保存诊疗相关记录)
  • 保留期:退出会员后销毁/10年病历
    但是,即使已经达到收集或提供的目的,如果根据商法等的规定有必要保存您的个人信息,我司可能会保留您的个人信息。

第7条(个人信息的销毁程序和方法)

我司原则上在达成[个人信息收集及使用目的]后立即销毁。 销毁步骤及方法如下。

销毁步骤

用户为注册会员等输入的信息在达成目的后,根据以下销毁方法立即销毁。

销毁方法

以电子文件格式存储的个人信息将使用相关技术手段彻底删除,永久无法恢复。 打印在纸上的个人信息会被粉碎或用碎纸机焚烧销毁。

第8条(用户、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及行使方式)

当用户要求查看、更正或删除个人信息时,我司将积极回应用户的请求并立即处理。 为了保护个人信息,我司不支持除用户来访以外,通过电话、邮件、传真等其他申请方式查看、更正和删除客户个人信息。

读取个人信息

用户可以访问我司要求访问个人信息,我司会及时回复。

个人信息更改ㆍ删除

  • 当用户要求更正或删除个人信息时,例如发现个人信息有错误,并确认需要需要变更或删除时,我司在确认个人信息后将立即进行更正或删除处理。
  • 如用户要求查看、更正或删除本人个人信息时,需确认居民登陆证、护照或驾驶执照等身份证件来验证客户的身份。
  • 我司对全部或部分个人信息有拒绝阅览、更正及删除的正当理由时,将通知用户并说明其理由。
  • 未满14周岁的儿童的法定代理人可以要求阅览、更正、删除或停止处理儿童个人信息,并提交与儿童的关系及身份证明。

※ 根据法律义务保管的个人信息,无法在保管期限内进行修改、删除。

第9条(撤回同意/退出会员的方法)

您可以在注册会员时随时撤回对收集、使用和提供个人信息的同意。 如需撤销同意(退出会员),请点击个人页面上的『会员退出』,并通过身份验证程序退出会员或以书面形式联系个人信息负责人,电话或请及时传真。我们将立即采取废除您的个人信息等必要措施。

第10条(关于个人信息自动收集装置的设置、运营及其拒绝的事项)。

我司会使用“cookies”来时刻检索和储存用户信息,以提供为用户量身定制的服务。 cookie 是网站传输到用户计算机网络浏览器并存储在 PC 硬盘上的少量信息。
我司将 cookie 用于以下目的

  • 分析会员和非会员的访问频率和访问时间,识别用户的喜好和兴趣领域,并将其作为服务重组的衡量标准。
  • 通过识别您对我司举办的各种活动的访问次数,它被用作根据个人兴趣提供差异化信息的数据。

您可以自主选择安装cookie。 因此,您可以通过在网络浏览器中设置选项来授权cookie访问,每当cookie 保存时进行授权,或拒绝保存所有 cookie。 如果会员拒绝安装cookies ,会员服务将有影响。

第11条(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本司为保护用户个人信息采取了技术措施的安保设置。
用户提供的所有信息都受到防火墙等安全设备的安全保护和管理。 此外,作为保护用户个人信息的管理措施,我司制定了访问和管理用户个人信息所需的程序,并将处理用户个人信息的人数限制在最低限度,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持续的安全教育。 此外,我们将指定处理个人信息的系统用户,分配用户密码并定期更新。

第12条(政策变更的通知义务)

本隐私政策可能会根据相关法律和指南,以及内部运营方针的变动而产生变动。
本司的「隐私政策」如有变更,将通过官方网站(http://www.ppeum.com)进行通知。

分店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部门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个人信息保护专员部门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电话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电子邮箱

实施日期

新论岘店 郑憲晋 诊疗组 尹静茵 咨询组 02-593-3344 ppeum000@naver.com 2016年11月28日
一山店 李山河 诊疗组 李敏雅 咨询组 031-915-3225 ppeum4@naver.com 2018年11月15日
弘大国际店 朴汉率 诊疗组 郑翰佑 咨询组 02-322-3366 song_ena@naver.com 2017年05月23日
水原仁溪店 白景墩 诊疗组 赵秀彬 咨询组 031-253-8833 ppeum007@naver.com 2017年06月19日
江南旗舰店 赵汉镛 诊疗组 辛珠熙 咨询组 02-535-2205 ppeum008@naver.com 2018年01月11日
分堂店 金宰允 诊疗组 闵恩玉 咨询组 031-703-3010 vicbang77@naver.com 2018年03月29日
凡计店 徐智勋 诊疗组 金娜蕾 咨询组 031-476-9888 beomgyeclinic@naver.com 2018年05月18日
千户店 李泰敏 诊疗组 含宝媛 咨询组 02-471-4010 jinsoos19@naver.com 2018年08月03日
富平店 金正赫 诊疗组 辛赛荣 咨询组 02-471-4010 ppeumbf@naver.com 2018年09月28日
明洞店 郑成录 诊疗组 孙明熙 咨询组 02-752-8887 mdppeum16@naver.com 2018年11月 23日
建大店 朴渾咸 诊疗组 郑美京 咨询组 02-467-1177 ppeumkku@naver.com 2018年 12月 12日
安山店 河依妍 诊疗组 尹昭英 咨询组 031-402-7717 ppeumahnsan@naver.com 2018年 05月18日
釜山国际店 崔高云 诊疗组 李宝英 咨询组 051-807-3400 busan860101@naver.com 2019年12月30日

大邱1号店

(中央路店)

金正弘 诊疗组 李钟健 咨询组 1644-3997 ppeum21@naver.com 2020年06月01日
老元店 崔善旭 诊疗组 崔优莉 咨询组 02-518-5020 ppeumaa@naver.com 2020年 07月 18日
东灘店 金京泰 诊疗组 孙秉真 咨询组 031-377-7050 ppeumdt@naver.com 2020年 08月 17日
水原驿店 姜锡勋 诊疗组 尹惠珍 咨询组 031-248-9110 ppeum024@naver.com 2020年10月 26日
首尔大入口站 高明振 诊疗组 郑睿智 咨询组 02-875-9930 ppeumdg25@naver.com 2020年10月26日

大邱1号店

(同成路店)

眞昊成 诊疗组 柳敏智 咨询组 053-716-3996 ppeumdg26@naver.com 2020年12月
蚕室店 金胜范 诊疗组 李相雅 咨询组 02-564-8881 ppeumjs@naver.com 2020年12月18日
大田店 金宝英 诊疗组 李智英 咨询组 042-487-3888 ppeumdg@naver.com 2021年01月04日
天安店 金在英 诊疗组 金世恩 咨询组 041-557-8898 cheonanppeum@naver.com

2021年06月02日

济州岛店 金洛德 诊疗组 金桂贤 咨询组 064-900-2600 yjmjpark90@gmail.com 2021年06月15日
汉南米沙店 辛惠善 诊疗组 金素丽 咨询组 031-796-8893 msppeum@naver.com 2021年07月08日
发山店 李敏基 诊疗组 李恩昌 咨询组 02-3663-7789 ppeumbalsan@naver.com 2022年09月20日
富川店 廉静善 诊疗组

金敏熙

咨询组 032-322-7009 bucheonppeum@naver.com 2023年10月04日
蔚山店 刘安枝 诊疗组 李时贤 咨询组 052-257-9888 ppeumus1@naver.com 2023年10月27日
江南国际店 李世美 诊疗组 李判熙 咨询组 010-3831-5483 ppeumchina01@gmail.com 2023年11月01日

*实施日期:2020年10月26日
其他需要申报或咨询个人信息侵害时,请向以下机关咨询。

1. 个人纠纷调解委员会 (www.1336.or.kr/1336)
2. 信息保护标志认证委员会(www.epolicy.or.kr/02-580-0533~4)
3. 大检察厅网络犯罪调查中心(http://icic.sppo.go.kr/02-3480-3600)
4.警察厅网络反恐中心(www.ctrc.go.kr/02-392-0330)

个人信息保护责任人

姓名: 郑贤镇
部门: 诊疗组
电话 : 02-593-3344
E-mail : ppeum000@naver.com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姓名: 允正人,金温有,崔惠染
部门: 咨询组
电话 : 02-593-3344
E-mail : ppeum000@naver.com

 

PPEUM丽芬聚国际医院视频信息处理运营、管理方针

[视频信息处理器的运营,管理方针]

本司通过影像信息处理设备运营管理方针,告知您使用和管理本公司处理的影像信息的目的和方法。

第1条 图像信息处理设备的设置理由和设置目的

总公司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 25 条第 1 项,出于以下目的安装和运行图像信息处理设备。

  • 设施安全和预防火灾
  • 为客户安全预防犯罪

第2条 安装数量、安装位置及拍摄范围

安装的图像信息处理设备的数量、位置和拍摄范围如下。

分店名 监控 个数 位置
新论岘 47

入口、大堂、办公桌、候诊室、会诊室、手术室入口、手术室、激光室、管理室、护理室、主任室、化妆室、员工

一山店 8

建筑物的入口、前台、走廊等

弘大国际店 8

候诊室/院内入口及走廊

水原仁溪店 4

前台及职员休息室

江南旗舰店 40

入口、前台、接待台、候诊室、咨询室、诊疗室、管理室

分堂店 10

前台及咨询室、走廊、管理室、职员休息室

凡计店 10

前台及职员休息室、走廊、咨询室

千户店 4

前台及职员休息室、走廊

富平店 4

前台及职员休息室等

明洞店 11

前台及职员休息室、走廊、咨询室

建大店 12

建筑物的入口、前台、候诊室、咨询台等

安山店 10

前台及职员休息室、走廊、咨询室

釜山国际店 72

前台、咨询室、诊疗室、电梯全部区域

大邱1号店

(中央路店)

54

入口、走廊、接待台、咨询室、候诊室、诊疗室、管理室、激光室、小型治疗室、VIP室、化妆间等

老元店 16

前台及职员休息室

东灘店 5

前台及职员休息室、咨询室、候诊室

水原驿店 4

前台及职员休息室

首尔大入口站 16

前台、职员休息室、候诊室、咨询室、入口、走廊

大邱1号店

(同成路店)

50

入口、前台、咨询室、候诊室、诊疗室、职员休息室

蚕室店 16

入口、前台、候诊室、咨询室、诊疗室、管理室、化妆间等

大田店 36

前台及职员休息室、咨询室、候诊室、入口等

天安店 8

前台及职员休息室、走廊、咨询室、候诊室、走廊

济州岛店 29

接待台、走廊、咨询室、候诊室、管理室、激光室、诊疗室、职员休息室、院长室、餐厅等

汉南米沙店 13

入口、职员出入口、接待台、咨询室、前台、候诊室、诊疗室、管理室、护理室、走廊等

发山店 23

入口、接待台、咨询室、诊疗室、大型治疗室、前台、走廊等

富川店 27

入口、前台、接待台、候诊室、咨询室、诊疗室入口、诊疗室、激光室、管理室、护理室、院长室、化妆间等

蔚山店 54

入口、接待台、候诊室、咨询室、诊疗室、激光室、VIP室、走廊、化妆间等

第3条 管理责任人及访问权限人

为了保护信息主体的影像信息,处理个人影像信息相关的不满,设有以下个人影像信息保护负责人。

分店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部门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个人信息保护专员部门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电话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电子邮箱

实施日期

新论岘店 郑憲晋 诊疗组 尹静茵 咨询组 02-593-3344 ppeum000@naver.com 2016年11月28日
一山店 李山河 诊疗组 李敏雅 咨询组 031-915-3225 ppeum4@naver.com 2018年11月15日
弘大国际店 朴汉率 诊疗组 郑翰佑 咨询组 02-322-3366 song_ena@naver.com 2017年05月23日
水原仁溪店 白景墩 诊疗组 赵秀彬 咨询组 031-253-8833 ppeum007@naver.com 2017年06月19日
江南旗舰店 赵汉镛 诊疗组 辛珠熙 咨询组 02-535-2205 ppeum008@naver.com 2018年01月11日
分堂店 金宰允 诊疗组 闵恩玉 咨询组 031-703-3010 vicbang77@naver.com 2018年03月29日
凡计店 徐智勋 诊疗组 金娜蕾 咨询组 031-476-9888 beomgyeclinic@naver.com 2018年05月18日
千户店 李泰敏 诊疗组 含宝媛 咨询组 02-471-4010 jinsoos19@naver.com 2018年08月03日
富平店 金正赫 诊疗组 辛赛荣 咨询组 02-471-4010 ppeumbf@naver.com 2018年09月28日
明洞店 郑成录 诊疗组 孙明熙 咨询组 02-752-8887 mdppeum16@naver.com 2018年11月 23日
建大店 朴渾咸 诊疗组 郑美京 咨询组 02-467-1177 ppeumkku@naver.com 2018年 12月 12日
安山店 河依妍 诊疗组 尹昭英 咨询组 031-402-7717 ppeumahnsan@naver.com 2018年 05月18日
釜山国际店 崔高云 诊疗组 李宝英 咨询组 051-807-3400 busan860101@naver.com 2019年12月30日

大邱1号店

(中央路店)

金正弘 诊疗组 李钟健 咨询组 1644-3997 ppeum21@naver.com 2020年06月01日
老元店 崔善旭 诊疗组 崔优莉 咨询组 02-518-5020 ppeumaa@naver.com 2020年 07月 18日
东灘店 金京泰 诊疗组 孙秉真 咨询组 031-377-7050 ppeumdt@naver.com 2020年 08月 17日
水原驿店 姜锡勋 诊疗组 尹惠珍 咨询组 031-248-9110 ppeum024@naver.com 2020年10月 26日
首尔大入口站 高明振 诊疗组 郑睿智 咨询组 02-875-9930 ppeumdg25@naver.com 2020年10月26日

大邱1号店

(同成路店)

眞昊成 诊疗组 柳敏智 咨询组 053-716-3996 ppeumdg26@naver.com 2020年12月
蚕室店 金胜范 诊疗组 李相雅 咨询组 02-564-8881 ppeumjs@naver.com 2020年12月18日
大田店 金宝英 诊疗组 李智英 咨询组 042-487-3888 ppeumdg@naver.com 2021年01月04日
天安店 金在英 诊疗组 金世恩 咨询组 041-557-8898 cheonanppeum@naver.com

2021年06月02日

济州岛店 金洛德 诊疗组 金桂贤 咨询组 064-900-2600 yjmjpark90@gmail.com 2021年06月15日
汉南米沙店 辛惠善 诊疗组 金素丽 咨询组 031-796-8893 msppeum@naver.com 2021年07月08日
发山店 李敏基 诊疗组 李恩昌 咨询组 02-3663-7789 ppeumbalsan@naver.com 2022年09月20日
富川店 廉静善 诊疗组

金敏熙

咨询组 032-322-7009 bucheonppeum@naver.com 2023年10月04日
蔚山店 刘安枝 诊疗组 李时贤 咨询组 052-257-9888 ppeumus1@naver.com 2023年10月27日
江南国际店 李世美 诊疗组 李判熙 咨询组 010-3831-5483 ppeumchina01@gmail.com 2023年11月01日

管理责任人

姓名: 郑贤镇
部门: 诊疗组
电话 : 02-593-3344
E-mail : ppeum000@naver.com

接近管理人

姓名: 允正人,金温有,崔惠染
部门: 咨询组
电话 : 02-593-3344
E-mail : ppeum000@naver.com

第4条 影像信息的拍摄时间及保管期限

视频信息的记录时间、存储周期和存储位置如下。

分店名 视频资料拍摄期 储存期 贮存位置
新论岘 24小时 拍摄日起14天以内 网络机房
一山店 本院营业时间内 拍摄日起14天以内 网络机房
弘大国际店 24小时 拍摄日起14天以内 网络机房
水原仁溪店 本院营业时间内 拍摄日起14天以内 网络机房
江南旗舰店 本院营业时间内 拍摄日起14天以内 网络机房
分堂店 本院营业时间内 拍摄日起14天以内 网络机房
凡计店 本院营业时间内 拍摄日起14天以内 网络机房
千户店 本院营业时间内 拍摄日起14天以内 网络机房
富平店 本院营业时间内 拍摄日起14天以内 网络机房
明洞店 本院营业时间内 拍摄日起14天以内 网络机房
建大店 24小时 拍摄日起14天以内 网络机房
安山店 本院营业时间内 拍摄日起14天以内 网络机房
釜山国际店 本院营业时间内 拍摄日起14天以内 网络机房

大邱1号店

(中央路店)

本院营业时间内 拍摄日起14天以内 网络机房
老元店 本院营业时间内 拍摄日起14天以内 网络机房
东灘店 本院营业时间内 拍摄日起14天以内 网络机房
水原驿店 本院营业时间内 拍摄日起14天以内 网络机房
首尔大入口站 本院营业时间内 拍摄日起14天以内 网络机房

大邱1号店

(同成路店)

本院营业时间内 拍摄日起14天以内 网络机房
蚕室店 本院营业时间内 拍摄日起14天以内 网络机房
大田店 24小时 拍摄日起14天以内 网络机房
天安店 24小时 拍摄日起14天以内 网络机房
济州岛店 24小时 拍摄日起14天以内 网络机房
汉南米沙店 本院营业时间内 拍摄日起14天以内 网络机房
发山店 本院营业时间内 拍摄日起14天以内 网络机房
富川店 24小时 拍摄日起14天以内 网络机房
蔚山店 24小时 拍摄日起14天以内 网络机房
江南国际店 24小时 拍摄日起14天以内 网络机房

第5条 个人影像信息验证方式和地点有关事项

  • 查询方法:提前联系视频信息管理负责人之后到访问本院查询。
  • 确认场所:本院网络机房

第6条 信息主体请求查看视频信息等的应对措施

信息主体可以随时向图像信息处理设备的操作者请求查看、确认存在或删除个人图像信息。
但仅限于您获取的个人图像信息,并且为信息主体的生命、身体、财产的直接利益而明确需要的个人图像信息。
如有个人图像信息的阅览请求、确认存在或删除请求,本司将立即采取必要措施。
尽管信息主体提出了阅览等请求,但在下列情况下,可能会拒绝个人图像信息的阅览请求,在这种情况下,将 10 日内以书面形式等方法将拒绝理由和申诉方法通知给信息主体

  • 如果个人图像信息在保留期限过后被销毁时
  • 有正当理由拒绝其他信息主体阅览等请求时。

第7条 保障视频信息安全的措施

本司处理的视频信息通过加密措施等进行安全管理。 此外,作为个人图像信息保护的行政措施,总公司授予对个人信息的不同访问权限、记录和管理等。 为了防止个人视频信息被恶意篡改或伪造,记录并管理个人视频信息的生成时间,阅览目的,阅览者,以及阅览室间。此外,还安装了锁定装置,用于个人图像信息的安全物理存储。

第8条 个人信息处理方针变更相关事项

如因法律、政策、安全技术等发生变更而增加、删除或修改内容,将至少在实施前7天通过本网站通知变更原因和内容。
*生效日期:2016年11月28日
如果您需要就其他个人信息侵权行为进行举报或咨询,请联系以下机构。

1.个人纠纷调解委员会 (www.1336.or.kr/1336)
2. 信息保护标志认证委员会 (www.epolicy.or.kr/02-580-0533~4)
3. 最高检察院网络犯罪侦查中心 (http://icic.sppo.go.kr/02-3480-3600)
4. 警察厅网络恐怖应对中心(www.ctrc.go.kr/02-392-0330)